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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20-9-5 [ 关 闭 ]
------------------------------------------------------------------------------ 不久前,两名探险人员在贵州省关岭县滴水滩瀑布进行瀑降遇难,让原本“小众”的户外极限运动,再次成为公众热议话题。 经过多年发展,我国户外极限运动已成为有一定影响力的运动类别,吸引了越来越多的爱好者,并由此催生了户外极限运动培训热潮。 相关统计数据显示,从2010年到2019年,我国户外极限运动相关企业注册总量由8000家增长至近3万家,2019年新注册的相关企业就有4200家。 与此同时,由于相关法律规范的缺失,户外极限运动在蓬勃发展的过程中,伤亡事故时有发生。在户外极限运动野蛮生长而导致“夺命”事件时有发生的现实情况下,宜尽早出台相关法律规范。给户外运动系好“安全带”势在必行。 户外极限运动“夺命”事件屡有发生,既与从业者缺乏专业技能储备和忽视巨大安全风险有关,又与法律刚性约束不力密切相连。与传统体育项目相比,户外极限运动追求“更高、更快、更强”,追求跨越身心障碍后获得的愉悦感和成就感,对专业技能要求较高,从业者必须经过长期的专业技能训练,才能确保人身安全。 遗憾的是,因相关市场规范的缺失,不少没有相关资质、专业领队、完备应急预案的“三无”户外极限运动俱乐部,纷纷推出“速成”专业培训,有的不给从业者购买保险或者购买无效保险,无异于给户外运动从业者埋下了人身安全的隐患。因此,无论是从保障从业者的人身安全出发,还是从规范市场秩序考量,都应立好法律规矩。 更为重要的是,如果没有坚实的法律保障,社会必然会为保障户外极限运动从业者的人身安全浪费更多资源。尽管政府对身处险境的户外极限运动从业者负有救援责任,但这种责任不是无限的,户外极限运动从业者理应为自己的不理智买单。有必要及早在这方面划出法律红线,倒逼从业者面对高昂的救援成本保持理性。 “法者,治之端也”。随着我国户外极限运动的发展驶入“快车道”,面对时有发生的“夺命”事件,业界迫切需要完备有力的法律保障。尽早制定涉及户外极限运动的法律,形成支持促进户外极限运动产业健康发展的法律规范,才能逐步建立起具有领先水平的户外极限运动治理体系,从而在系牢户外极限运动“安全带”的同时,更好地促进整个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转载请注明:宁波假日旅行社 http://www.nb-hts.com/chuyouzhinan/202095214417.html 上一篇:【国庆中秋出游提示】文化和旅游部:风景处处美 安全时时记 下一篇:旅游者正当评价权需得到尊重和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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