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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旅游系统防台抗台应急预案
更新日期:2008-9-2    [ 关 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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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及时、妥善应对台风造成的危害,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保障全省旅游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我省旅游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目标及基本原则
 (一)工作目标
  预防和减轻台风灾害对旅游业造成的损失,防止因大风、暴雨、洪水等造成旅游景区山体崩坍、旅游星级宾馆设施损坏、旅游车船倾翻等恶性事故发生。坚持以人为本,努力预防和减少人员伤亡,减轻企业和游客财产损失,保障旅游企事业单位和广大游客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二)基本原则
  1、立足预防,主动防范。把台风灾害的预防和强化旅游设施安全管理放在防灾减灾工作的中心环节,密切监视风情、雨情、水情、险情和灾情,认真做好各项防范工作。
        2、分级负责,加强督查。旅游系统防台抗台工作和旅游设施出现险情的处置按行政区域实行属地管理,以各市、县(市、区)旅游主管部门为主进行处置,并实行一把手负责制。省旅游局积极支持和指导、督促各地的应急处置工作。
        3、科学调度,保障安全。认真分析台风灾情的发展和旅游系统防台抗台工作现状,科学调度,优化配置,保障安全。
        4、果断处置,全力抢险。一旦发生重大台风灾害和旅游设施险情,迅速反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力量全力抢险救灾,尽最大努力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
  二、组织领导和预案启动
 (一)浙江省旅游局的防台抗台工作在省政府的领导下,由省旅游局安全生产委员会统一组织,局安委会各职能部门根据业务分工具体负责实施。台风影响我省期间,各职能部门应在局安委会主任的统一领导下,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协作,精心组织,全力以赴,保证防台抗台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各市、县(市、区)旅游局安全生产委员会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按照本地防台抗台应急预案,负责处置台风灾害和旅游设施出现的险情。当发生以下情况之一时,启动相应预案。
  1、台风消息阶段。根据中央气象台、省气象台预报中心发布的影响我省台风消息,省局安委会及其职能部门应密切注意台风动向,按照职能分工,及时与可能受台风影响的市旅游主管部门取得联系,了解当地防台准备情况,并从宏观上给予指导。
  2、台风警报阶段。省气象台发布台风警报,台风将在我省登陆或紧靠我省沿海,对我省有重大影响时,省局安委会统一组织值班,密切监控台风动向,与各市保持通讯联系。各市旅游主管部门应及时向省局传递当地旅游部门防台抗台的具体情况。
       3、台风紧急警报阶段。省气象部门发出台风紧急警报,强热带风暴、台风将登陆或严重影响我省。省局安委会要组织防台抗台值班,值班人员应与省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及气象部门保持密切联系,了解台风走向,及时通知受台风影响地区采取措施,做出有针对性的防御措施,提高防台抗台效果。台风正面袭击我省期间,省局安委会办公室应保持与重点地区的通讯联系,及时掌握各地旅游系统防台抗台工作动态,提醒各市注意做好人员和财产安全保障工作,努力减少损失。
  三、预案的实施
  预案启动后,各市旅游局安委会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指挥下,协调开展抢险救灾工作,联络各有关单位,督促检查旅游景区(点)、旅游星级宾馆饭店、旅游车船企业、旅行社等旅游企事业单位的应急准备情况,收集信息,传达指令,并开展总结、评价等有关工作。并根据职责分工,具体做好以下工作:
    (一)预测预报。根据气象、水利、海洋与渔业、国土资源等单位提供的台风资料和信息,做好向旅游企事业单位发布暴雨、洪水、潮位及地质灾害的预测预报。做好防台抢险准备,必要时应关闭涉险景区(点),停止旅游车船运行,以确保安全。
 (二)抢险救灾。台风灾害发生地的市、县(市、区)旅游主管部门要在当地政府领导下,组织实施抢险救灾、人员转移、游客安置等工作。及时转移危险旅游景区、旅游星级宾馆、旅行社、旅游车船内的游客和工作人员。配合水利、交通、电力、建设、通信、国土资源、海洋与渔业等有关部门做好旅游景区(点)、旅游星级宾馆饭店、旅游车船、旅行社的道路交通、电力设施、基础设施、通信设施、地质灾害、水上交通等的抢险救灾工作,同时协助公安部门维护好旅游景区(点)、旅游星级宾馆等的抢险救灾秩序。 
 (三)灾情核查。灾情发生后,各市旅游局安委会分别负责了解、收集、核实本地旅游企事业单位的受灾损失情况,并及时上报省局安委会办公室。
 (四)灾后重建。台风灾害发生地的旅游主管部门应根据台风灾情及防灾减灾工作需要,统筹规划,安排受灾地区旅游设施的重建工作。省局行业管理处负责帮助指导旅游星级宾馆和旅行社的灾后自救;规划发展处负责帮助指导受损旅游景区(点)的灾后抢修,以最大限度地减少台风造成的损失,尽快恢复灾区的旅游生产,维护社会稳定。
 (五)新闻宣传。台风期间重大旅游险情和旅游设施损坏情况的有关新闻稿必须经县级以上旅游局安委会核实后,上报有关部门,按重大突发性事件报道管理规定进行报道。对省内有重大影响的旅游系统台风受灾情况的发展趋势、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等消息,由省局安委会审核后,上报有关部门,按重大突发性事件报道管理规定进行报道。
    (六)加强对局机关的防台抗台工作安排。当杭州市气象台发布台风警报时,由局办公室全面负责局机关内部的防台抗台工作;在受台风正面影响前,必须对局办公楼、电力设施、交通工具等进行全面检查,并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台风紧急警报发布后,应安排专人值班,必要时组织防台小分队,以确保局机关人员和财产安全。
  各市旅游局应根据本预案,制定具体实施办法,落实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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